国际经济法期末试题及答案(三

※发布时间:2018-2-19 17:25:47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国际经济法期末考试大家准备好如何应对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关于国际经济法期末试题和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3、如果国际货物销售的当事人所在国属于《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当事人( )

  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共同,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和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应由所有获救财产的受益人共同分担。无论投保何种险别,保险公司都应当赔偿共同海损的分摊、和费用。

  在国际许可证协议中由技术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法律所的,造成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这些条款或者直接影响市场竞争,或者对引进方的技术及其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之外,按认缴的份额的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特别。特别提款权作为一种账面资产或账面货币,可用于办理间结算。此外,由于特别提款权根据世界五大贸易国家的“一揽子货币”定值,其比值比任何一种货币更为稳定,因此特别提款权也是一种常用的计价和定值单位。

  是对于国际重复征税的解决方法之一,即纳税人可将已在收入来源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当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扣除。国际税收实践中,实行抵免法的国家的普遍做法是实行限额抵免。

  1. CIF合同,卖方依约发货,取得清洁提单,但承运人卖方将货物交给无正本提单的第三人,依据1980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应对风险转移后买方提货不到负责。×

  3. 在欧洲银行发生的欧元商业贷款为欧洲货币贷款(一国商业银行以非所在地货币提供的贷款)。×

  7. WTO争端解决机构作出裁决后,因被诉方是否履行了专家组报告中和裁决的义务而产生争议,应请求设立新专家组裁决。×

  10. 日本外商与中方投资者设立一合资企业,经营高尔夫球场,日方对其在日本发展会员的收入可不向中国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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