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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窦丛生的结论

※发布时间:2016-10-4 14:33:24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名人坊

  黑龙江绥化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韩淼曾被举报与异性宾馆开房。日前记者从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调查认定,韩淼与女同学在宾馆“和衣同床而睡,没有发生男女关系”,并已下发《处分决定书》,对其作行政撤职处理。而这样的官方结论,却令人疑窦丛生。

  《决定书》称,二人进入房间后先是坐在一张床上聊天,后韩淼要回单位住,女同学蔺某某见其疲惫就没让走,于是双方“和衣而睡”。从行文看,显然是当事女同学出于对韩淼的关心,主动让其留宿休息,问题是,按当晚的时间点及韩淼的疲惫度,是否到了令一个大男人不宜动身回家的地步?另外,男女授受不亲,关心韩淼的方式可有多种,如:提前劝其回家休息;也可建议再开一个房间休息等。蔺某某明知韩淼是有妻室之人,这样孤男寡女通宵达旦共度九小时,难道不怕被闲话吗?

  女同学从外省来看韩淼,双方应该早有联系,为什么不自己提前预订宾馆,而是在偶遇当地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的李某锋后,才让李某锋出面订房间?庆安只是一个小县城,以韩淼对庆安的熟悉度,难道还担心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宾馆吗?李某锋是以韩淼朋友的名义代为其订房,韩淼订房的目的又是供女同学使用,这是纯私事活动,但宾馆当日房费结算单却显示“招待治安大队”,给人感觉是治安大队的公务招待,用公安局的公款埋单了。

  李某锋作为韩淼的朋友,出面为韩淼代订房间,这行为本无可厚非,从表面看也符合情理,但韩淼妻子的反常举动却让人感觉此地无银三百两,韩妻在事后主动找到调查组,撒谎说当晚房间是其本人所开,在面对媒体记者时,韩妻还说是其在房间里等蔺、韩两人的到来,全然颠倒事实。如果只是“和衣而睡”而被撤职,不知韩淼会喊冤否。

  许昔龙(著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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