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了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此次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
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从2002年首次开展,平均四年一轮,至今已完成四轮。它是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不同于开展的合格性评估。
据教育部学位中心介绍,本次评估指标体系保持“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框架基本不变,共设置人文、社科、理工、农学、医学、管理、艺术、建筑、体育等9套指标体系框架。
第四轮学科评估首次采用“分档”方式公布评估结果,不公布得分、不公布名次,不强调单位间精细分数差异和名次前后。采用按百分位进行分档的方式,根据“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其中,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记者梳理后发现,大学和大学以21个A+一级学科并列领跑,浙江大学以11个A+位列第三。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分别以9个、7个A+位居第四、五位。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同样拥有6个A+,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入围5个A+一级学科。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大学、航空航天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六所高校各有4个A+。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学科评估在衡量学术水平时,摒弃了仅“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俗称“数帽子”)的片面做法。比如“长江学者”等头衔,不会自动换算成分值,而是由专家综合考虑教师水平、队伍结构、国际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价。统计所属单位时也做了专门设计,按“产权单位”认定,不随人移,以“抢帽子”等人才无序流动现象。除部分学科外,不再统计发表论文总数,以“代表性论文”进行同行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