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维护国家统一高考制度和政策的严肃性及权威性,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院2016年招生工作坚决严格录取管理,公开招生信息政策,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为预防高考招生诈骗,现就2016年招生工作发表以下公告:
一、我院坚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所属批次的招生分数线,按规定的录取时间实行网上录取。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26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绝不存在降分收费等违规、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专业等情况。
二、我院没有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承办招生录取工作事宜,任何非法盗用我院名义在省内外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均属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考生和家长监督举报。
三、在各省(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内,我院会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中登记的电话号码,与填报了我院志愿的考生进行电话联系,再次确认考生的就读意向,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保持通信畅通。
四、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可在当地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或我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录取通知书经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审核批准后,由我院统一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发。
五、我院新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在新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时,由我校财务处在集中办公地点统一收取。其他在录取期间向考生和家长收取费用(如预录费、备档费、介绍费、转专业费等)的行为均属违法,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
六、我院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任何有关我院招生工作的事宜,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工作处联系。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不要轻信虚假承诺。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举报,也可及时向我院来电咨询或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招生咨询电话:
、42464905、42467800、42464945、42465342、42467670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录取期间)(日常电话)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处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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