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美国海军陆战队老兵吉姆·麦克埃内里与作家比尔·斯朗联手创作的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争中盟军攻占瓜达尔卡纳尔岛的珍贵回忆录。瓜达卡纳尔岛战役是太平洋战争中最为惨烈的一场战役,被军史专家们称为“太平洋上的斯大林格勒战役”,本书作者斯朗根据战争亲历者——海军陆战队员吉姆的实录,把我们带回了当时的瓜岛战役的现场,向我们真实地再现了许多充满恐怖与的战斗场面。最真实的细节,最生动的途述,为读者呈现了一幅令人难忘的战争历史画面。本篇整合了作者在古达尔纳尔岛的第一个晚上,回忆起自己小时的过往和亲人。
《浴血太平洋: 一个海军陆战队员瓜岛战役亲历记》(作者 :斯朗•麦克埃内里 :季我努),重庆出版社,2016年10月。
审视过去的岁月,我承认自打呱呱坠地起就在心里埋下了一颗海军陆战队的种子。那时候,我甚至还没有听说过“陆战队”这个词,也不能完全理解陆战队是干什么。我只是想成为那样一名士兵。
我是个纯正的人,父母双方都拥有血统。我的祖父母麦克埃内里夫妇出生在,1888年结婚后便跨过大西洋在布鲁克林定居。后来祖母因为分娩而亡,当然那时还没有我。小的时候我也很少见到祖父,因为他住在布鲁克林的另外一边,离我家很远。
与祖父母不同,外祖父母总是陪在我身边。在我的记忆里,第一个家在一处名叫格里森湾的社区。这个社区靠近布鲁克林东面,是“一战”后逐渐发展起来的。我很小的时候,外祖父母(夫妇)离我家只有几个街区。我11岁时父母离婚了,母亲不得不带着妹妹和我搬到格里森湾盖恩·考特大街109号,与外祖父母同住。
格里森湾(也许现在不叫这个名字了)当年是个比较偏的社区,坐巴士或火车去布鲁克林老城区要很长时间。
社区附近有条小河,河水混合着来自大洋的咸水和即将要注入海湾里的淡水。冬天的时候,淡水会结冰,形成很多大冰块,在咸水上漂浮。于是,在下游经常会有五六排大冰块堵在小河的入海口,每块冰块都有一英尺厚。涨潮时,附近的孩子们就会玩“跳冰块”的游戏:从一块漂向海湾的冰块上跳到另一块还在小河里的冰块上。
不得不说,这个游戏有点。冰块不移动还好,如果移动就必须很快速地从一块跳上另外一块,否则就可能会掉进冰冷的水里。不过当时我们认为这很有意思。我想那时我们有点太疯狂了。
20世纪20年代的格里森湾社区很混乱。私酒贩子们有时会在夜里沿小河进入牙买加湾卸货。在他们的雇佣下,一些社区里的小伙子会把走私来的烈酒装上等在岸边的救护车,然后送到仓库。那是个禁酒的时代,贩卖私酒是一桩能让人暴富的买卖。
当然,这桩买卖也相当。我大约岁时有一次看到试图在小河上拦截一艘贩运私酒的船只,激烈的枪战因此爆发。我不知道有多少和私酒贩子被击中,但却知道住在附近的一个小女孩和她的家人被吓坏了。女孩的母亲让她躺在地板上,然后盖上毛毯,为的是不让她听到那些枪声。
早春时节,我们这些男孩子会偷偷沿着纳普大街走到社区边缘翻过篱笆,藏好脱下的衣服后跳进小河。河水冷得能冻掉,几乎所有人都会因此感冒。但是我们并不在乎,我们在乎的是能不能成为一年中第一批在河水中洗澡的人。
7岁那年,我遇到了一件印象深刻的事情。那天是1926年的停战纪念日。那时候的人们比较重视这个节日,他们佩戴罂粟花举行,高唱诸如《去那里》或《蒂珀雷里远隔万里》等歌曲。
那天会在格里森湾社区边的德会空地上举行一些庆祝活动。在那里,我第一次碰见了穿着军装的人。
那是一个老人,很老了,有人说他是内战时代的老兵。不过当他挥舞国旗时,腰杆挺得笔直,而且可以看出来颇为自己身上的军装自豪。那件衣服至少有60年的历史,颜色要比大多数参加内战的士兵穿的黑蓝色的衣服浅一点,看起来相当不错。我真的很羡慕那件衣服,一直在想如果自己也能有一件该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
此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位老人,但经常会记起他来,也永远不会忘记。他身穿军装的样子促使我在脑子里想象自己成为一名士兵的样子。
也许我也会像他那样穿着军装参加,胸前挂满了大人物们亲手颁发的勋章,周围都是挥舞着国旗欢呼的人。那该是多么开心的场景呀!
也许任何一个男孩都会在某个时间有这样的感慨,但不同的是,我沉浸在这样的憧憬中。我那时才7岁,没想过当兵会是件很的工作,很可能就死在前线。那时的小脑袋里能想到的只有荣耀和激动。也许我就是那种天生属于团队的人。
我很确定,当兵的念头就是在7岁那年的停战日萌生的。当我第一眼看到那位老兵时,就注定会在军中服役。不过这个命运还要等13年才能成为现实。
自打记事起我就是一个爱打架的小孩,不过从来不会主动外出找麻烦,当然也绝不会面对挑衅缩头或任由人。
五年级时打的那次架令我记忆深刻。当时我在194中学就读,那是一所不错的老牌学校,恰巧也有一个很捣蛋而且很爱炫耀的孩子。也许他认为自己比任何其他人都强,因此喜欢对人颐指气使。有一天,他在我面前指手画脚,我终于火了。然后我们俩在一片开阔地上扭作一团,他被我狠狠揍了一顿,从此再也不那么了。
我喜欢有身体接触和冲撞的竞技运动,爱打橄榄球和棒球,前者是我的最爱,一场下来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不过我的力量和技巧却因此在同龄人中脱颖而出,甚至不逊于年龄稍大的人。
10岁时,我被邀去加入一个叫“龙”的少儿橄榄球队。从那以后,我几乎每个赛季都去打球,或者加入“龙”队,或者加入另一支叫作“长毛狗”的球队,直到我加入海军陆战队的前一年。这两支球队并不是校队,只是一群邻居小孩凑在一起四处挑战或迎接挑战而已。当时我们有些劲敌,每次比赛的时候都有超过一百人前来围观。
装备方面我们总是欠缺的,只有些用旧了的皮头盔和护肩,不过我认为我们的球打得一点都不比某些规模较小的大学校队差。我一直在橄榄球场上打到20岁,那时候的我浑身是劲,总想在场上打满60分钟,不愿意无聊地坐在场下看别人奔跑、冲撞。如果在场上,我会毫不犹豫地拦截或突破比我大两圈的对手而且有时会成功。我想我该庆幸当时那么拼命却没受伤。
开始时我在场上的经常换,有时是后卫,有时在中场,总是要同时扮演防守和进攻两个角色。后来我的固定在右后卫上。那时的我已经将近6英尺高,但身体很瘦,体重只有155磅。在场上我很喜欢防卫,喜欢把对方飞奔的四分卫狠狠撞倒在地。每次我都低着头凶猛地扑向对手,有时候能拦住他有时候拦不住。每当防守成功,我都会产生一种极度满足的感觉。
夏天炎热的时候,我通常会从早到晚待在海边,其他很多孩子也喜欢这样。这条海滩从南至北有一英里多长,是个适宜游泳的好地方,也能挖蛤,或者干脆躺在晒日光浴。有时候,我们还会在海滩上发现一些被潮水冲上岸来的新鲜玩意儿。即便在一年中比较冷的时候,我也喜欢在海滩上钓鱼——不是为了运动,只是为了让家里的餐桌上多些食物而已。当我回家时,手里多多少少总会拎些“战利品”。
我12岁时,父亲托马斯·麦克埃内里死于肺病,当时只有34岁。他的一生很,一直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我觉得最终夺走他生命的不是肺病而是贫困。
母亲在父亲病逝前就因他酗酒离婚了。那段时间整个国家都在禁酒,但父亲却无法摆脱对酒精的依赖,买不到酒就在家里自己酿。他本是一名工程师,受过良好的教育,如果能付出辛作的话,会挣到很多钱。但酒精却让他无心工作。
母亲在布鲁克林的一家糖果店做职员,每天上班得花上一个半小时坐汽车、火车,但收入却不足以支付各种账单。在和父亲离婚前,我们因为没钱付房租而数次搬家,先在纳普大街住过一段时间,然后搬到了格里森大街。老实说,我已经记不清在哪里住过了。最后,母亲带着我和妹妹与外祖父母住在了一起。
父亲死后大约一年多,我从194中学8年级毕业。那时正是1932年春季,大萧条的谷底,生活相当困难。我们全家靠着微薄的收入和外祖父母偶尔的贴补地熬着。
我没有继续进入普通高中读书,而是选择了一所商业学校。这所学校能毕业的学生在航空公司获得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我在那里待了6个学期,偶尔做些零工赚点钱,比如课余时间送送电报什么的。但最终家里实在拿不出学费,只差两个学期就能毕业的我不得不辍学,开始找工作糊口。
从商校辍学后我就一直想加入海军,但那时还有好几个月才满17岁,任凭我软磨硬泡,母亲都不肯在征兵表格上为我签字。也许她那时觉得我确实还太小,也许她只是希望能把我留在身边对付彼得。不管什么原因,母亲的决定让我们这个家庭迎来了一个短暂的喘息机会。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我最终在一家生产钢笔的工厂谋得了一份职员工作。
当他们告诉我周薪15美元时,我以为是在做梦,还忍不住悄悄捏了自己一下。这美妙极了。有很多年龄是我两倍的人都挣不到这么多钱。我想,这是对我、母亲和妹妹的恩赐。这份工作让我十分兴奋,以至于那段时间打消了参军的念头。但到了1939年秋天,欧洲的战事又让这个念头重新浮出,我和查理·斯密斯开始再次讨论入伍的事情。在军队里,每个月的津贴只有21美元,只相当于我在钢笔厂的三分之一。但衣食住行军队都会负责,所以每个月也能寄些支票回家给母亲。每次我们见面他都会提这件事,聊得越多我心里的参军念头就越强烈。
钱包颜色与财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