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是谁的儿子
事件:岑小姐参加了深圳某旅行社的新西兰双飞12日游。导游带领游客前往一间商店购买了鱼油、蜂胶产品,共花了1万多元(2880新西兰币),游客在新西兰的其他地方发现导游介绍购买的同款鱼油只卖100元人民币/瓶,而岑小姐之前购买的均价为1200元人民币/瓶。岑小姐觉得自己被骗了并要求退货,导游却告诉她,游客回国后可以向旅行社要求退货。岑小姐带了一半鱼油、蜂胶产品回国,留了一半货物在新西兰地陪处。岑小姐多次与旅行社协商,旅行社负责人却告知游客,新西兰不允许蜂胶产品入境,带回国的蜂胶不能退货,只能退留在新西兰的鱼油和蜂胶。
购物这一环节主要涉及的对象有4个,包括组团社、地接社、购物点和导游,他们之间的利益都是环环相扣,于是出现了“买团”这种现象。买团的意思是地接社支付给组团社一定的费用,以获得为这个旅行团“服务”的资格。一般是算人头费,支付这笔费用给组团社。除了给买团费,购物店还会给导游一点购物提成。
旅行社为游客提供服务,应当与游客签订合同并载明必要事项,包括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游客有权参加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行为,不得因旅游者参加此类活动和旅游项目,而以任何借口、理由,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服务。
事件:李小姐曾参团昆明、大理、丽江、香格里拉旅游团。旅行社用了两三页宣传资料,把沿途的景区景点吹得天花乱坠,等到签合同时,李小姐发现,列出的主要是诸如“远眺苍山”、“车观三塔”、“远望虎跳峡”等条文。外地游客对此并不知情,到了实地才发现,浏览的不过是车窗外匆匆而过的风景,连停下来拍张“到此一游”照片的时间都没有。一整趟下来,除了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和不用门票的大理古城、丽江古城外,旅行社基本没有安排像样的景点。
低价团的行程单,行程单的字意模糊,多数景点以“车观”或“车游”敷衍过去,这就省下了停车费与门票费。景点“自理”也比比皆是,报价相当于一个“裸价”,利润会在增加景点与自费项目中获取。
旅行社行程中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大多数为第一票;景区内的缆车或索道费用、环保游览车费用需以括号注明价格,写清为游客自理;另外,应写清楚景点游览时间或方式,如“车游”或“远望”或游览x小时分钟等字样。
事件:杨先生参加了广东某旅行社的海南团队游。在海南兴隆参团游玩时,地陪要求每人必须参加400元以上的自费项目才能入住酒店,杨先生让其老婆参加,自己不参加,但地陪仍然不同意。杨先生只好打电话给当地旅游服务热线,求助客服人员协助解决。客服人员代游客向地陪和旅行社了解情况,地陪表示游客团费较低,不能维持成本,只能按公司要求做。
“自费项目”指的是到达旅游目的地之后,在团费以外、在合同约定的行程之外,根据游客自己的需要所增加的景点或娱乐项目、或体验式项目。这一部分多数是地接旅行社、地接导游等的利润来源,组团社从中能划分到的资源并不多。
自费项目多少是影响旅游价格的直接原因。自费项目多的线,意味着旅行社容易获得客源,容易推销,而且给到地接社的“团费”就低;地接社利润少,于是,利润只能从自费项目中取得。
虽说是“自费项目”,但在行程单中也必须注明。游客报名的时候,报稍微高端的旅游团,其中多数自费项目会以“赠送”的方式包含在行程中,等于是组团社的一个“团体价”采购,便不会花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