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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浙江财经大学招聘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0 22:31:13   ※发布作者:小编   ※出自何处: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江财经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浙江财经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全12生肖排序日制普通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3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对思想素质和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员、后勤中心校医院医生岗位单独安排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7日。应聘者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其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岗位名称(少数民族员,或后勤中心医生)”。由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合格名单,并择期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栏)上公布面试者名单。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不缴纳考试费用。

  1.网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9:00-10月17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0日9:00-10月2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少数民族学生专职员岗位报名人数若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15,学校将对应聘者进行员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若不足15人,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其他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两门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缺考任何科目者不入围。

  面试之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可于2020年3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采用综合型面试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工作综合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专职员安排心理测试,不计入总分。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环节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察组成部分。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