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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蒙古男子因病取消订单被扣90%违约金携程回应按10%扣除刚过去的国庆假期,来自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的王先生在郁闷中度过。9月19日,王先生与成都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了乌镇+迪士尼7日6晚
9月19日,王先生与成都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了乌镇+迪士尼7日6晚跟团游合同,缴纳5人旅游费用20315元。因为医院报告单显示他患有胆囊炎,需尽快手术,王先生只能申请退订。退订成功,但他只收到10%的退款,其余90%被当做违约金扣除。王先生认为不合理,并向上海市有关部门投诉。
10月7日,王先生称,他于9月19日23时56分,用自己手机通过登录“携程旅行”网订制了华东5市+乌镇+迪士尼7日6晚跟团游。出发日期为9月30日。同时,他缴纳了全家5人旅游费共计20315元。
王先生告诉记者,9月20日下午,因为他拿到了医科大学附属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诊断报告单,报告单显示他患有脂肪肝,胆囊结石并胆囊炎和胆囊隆起性病变,医生尽快住院做胆囊切除手术,所以没办法只得取消旅游计划。9月25日,经过医科大学总医院超声科检查,诊断意见同为以上病症。
9月20日晚上19时38分,王先生通过手机在携程网上申请退订,收到〔携程网〕短信:您预订的旅游订单3697032825已取消成功。9月20日晚上19:39,王先生收到〔携程网〕短信:您的3697032825订单人民币2032元已退至银联,预计1―5个工作日退款到账。
王先生看到短信,不明白为何携程网扣除了他90%的违约金。他开始向携程网交涉,拨打电子合同中留有的成都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电话,显示为空号,随即向携程总部反映。
通过多次反映,携程总部客服回复王先生称,携程工作人员以《旅游电子合同》最后面有“补充条款”为由,扣除王先生旅游费用90%的违约金18383元是的。
记者从王先生提供的《旅游电子合同》中补充条款看到,其中违约条款第二条为,旅游者违约: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行程前60日到1日,收取旅游费用总额90%的违约金。
但王先生提出质疑,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正文部分有明确的违约责任。旅游者解除合同及承担必要费用,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签合同时,王先生选择了这一条款,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10%;(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0%;(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30%。
王先生认为,补充条款应该是对合同的补充或者解释,而不是否定合同正文中的条款。现在携程旅游按照补充条款扣除旅游者违约金,涉嫌霸王条款。
针对此事,10月8日,记者致电携程客服,经过提供王先生的个人信息,一名客服工作人员查到的确已有旅游者投诉此事。同时称,当时正值国庆长假期间,待10月9日工作后会有关部门,并且为记者回复此事。记者留下电线日上午,记者再一次致电携程客服,另一名客服工作人员称,会将此事转交到8日上午经办该事的客服手中,会有人与记者联系。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苗荣盛表示,从这份电子合同上看出,补充条款中提到的违约金为旅游费用的90%属于霸王条款,是一份显失公平的约定。另外,因游客自身患病导致合同解除,并非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重大。解除合同后,原则上不构成游客违约。但在一个人因为身体不允许外出旅游,并不影响其他家人继续旅游,造成携程旅游的直接经济损失应该支付,按照有关法律,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
苗荣盛律师认为,损失方应该列出实际的损失情况,游客遇到扣除90%的违约金一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和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从客观上讲,越提前退订,对携程旅游造成的损失会越小。
10月10日中午,携程致电本报记者回应此事时表示,之前扣除90%的违约金是供应商扣除的,携程要求供应商拿出造成损失费用的明细和,目前还未拿到。携程方面先期将费用退还给用户(王先生),之后会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
携程公关部一工作人员表示,经过与客服部门沟通,由于用户5人的往返机票已经出票,将用户退订造成损失的机票退改签费用2900多元扣除,按照合同中,依照违约后最低的违约金标准,扣除10%的违约金,其余部分会退还给用户。已经和用户做了沟通,用户已经同意此处理意见。